苏国资委〔2006〕6号
市国资委200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重点
今年上半年,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根据年初确定的“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三个重点,完成五大任务”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1.召开了2006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这是我委组建以来,市政府召开的第一次全市性国资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了今年国资工作的任务和措施,进一步统一了全市国资工作者的思想认识,增强了搞好国有经济的信心和决心。我委根据会议精神和市领导要求抓紧落实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着眼于提高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二是着眼于承担好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三是着眼于提供优良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四是着眼于提高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使我市国有经济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我市加快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推进“第二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2.加强制度建设和强化基础管理,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一是完成了《苏州市市属国资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近期将讨论出台。与此同时,开展了《苏州市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的调研工作。二是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要求,对全市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375户企业进行了200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核实企业共占有国家资本353.80亿元。三是开展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开展了市属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工作。预计首次收取资本性收入达2000多万元。四是完成了对苏州市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清产核资试点工作,清产核资的结果正在上报审批中。五是对未委派财务总监的6家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专项调查,根据现状及存在问题,披露了有关公司存在的隐性风险、财务管理薄弱、潜亏、现金流困难等问题,提出了清理盘活国有资产,明确发展方向等建议。
3.加大对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监管力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一是在认真分析各资产经营公司2005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完成了市属12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2005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及年薪兑现工作。这是我委新组建以来首次对所出资的资产经营公司进行统一考核。二是完成了与各资产经营公司2006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市属12家国资公司的国有资产平均保值增值率达到106%。三是通过建立和完善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月报快报制度,及时掌握和了解被监管公司的营运情况。从统计情况看,市属 12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总体营运较为平稳,预计上半年实现净利润0.6亿元,按同口径比较,比上年同期有较大的提高。
4.认真开展了编制“十一五”时期我市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及发展战略规划。通过多次调研,召开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及时布置各项相关工作,在摸清我市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现状、发展环境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明确了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明确了国有经济战略发展的重点和国有企业发展的方向,确定了我市国有资本实施“三个收缩三个集中”的战略。目前规划纲要汇报稿已上报市政府,现正着手编制详细规划。
5.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圆满完成了创元科技、苏州高新和吴江丝绸三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成为全省第一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任务的地级市。二是积极参与市改革办牵头的企业改革及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理,妥善实施了工投公司所属纺织、轻工11家依法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及创元等公司下属企业的关闭歇业和职工安置工作,目前已完成8家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三是我委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剥离资产管理和处置的暂行办法》,对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剥离出来的国有资产提出了管理的标准和要求,明确了有关部门的职责,规定了资产处置的程序、权限和奖惩措施。
6. 加强了国资队伍建设。一是贯彻中组部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座谈会和省研讨会精神,推进"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顺利进行,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开展调研,确定工投公司、国发集团两家单位作为我市创建活动试点单位。二是全面推进廉洁文化进企业活动向纵深发展,2月,我委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2006年在全市国有企业全面推进“廉洁文化进企业”活动计划》,对全年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并明确时间进度、责任到人;6月,会同市纪委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为下半年召开推进会作好准备。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定信心、扎实苦干,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1.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国资公司应做大做强的指示精神,抓紧制订出“十一五”时期苏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及发展战略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对资产经营公司适当进行重组调整,明确各公司的定位和主营业务,着力做大做强有关国资公司。
2.认真贯彻市委制定的“四大行动计划”,积极支持市属国资公司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研究鼓励加大自主创新投入的新举措。
3.继续加强国资管理的基础工作,在完成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摸清市属国资公司“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市属国资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规范各市属国资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创造条件,同时促进市属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4.积极稳妥地探索完善市属国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继续推行财务总监制,加强对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的外部监管的同时,加强公司监事会建设。加强以股权管理为核心的股权代表制,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子公司股权代表的职责和权利,使其充分代表母公司意志,执行母公司决策,建立和完善股权代表的报告备案制,同时加强公司内部的财务内审制度,切实保障公司国有股东权益。
5.积极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出台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以有利于国有企业突出主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的,对企业投资方向、投资决策程序和实施过程加强监督,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七日
(国资委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