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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关于仇雷同志任职定级的通知 苏国资党组〔2007〕14号
时间:
2007-11-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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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党组〔2007〕14号
关于仇雷同志任职定级的通知
委各处室: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市人事局苏新任〔2007〕9号文件的精神,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仇雷同志任改革发展处科员。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国资委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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