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改〔2008〕25号
关于对各市、区国资系统投资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各市、区国资办: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我市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精神,及时掌握我市国资系统加大投资力度,通过政府拉动、国资带动,全力以赴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情况,我委决定对各市、区国资系统2008年度及2009年度的投资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
1. 2008年度投资完成情况的初步统计,主要包括项目数、投资金额及国有投资金额,其中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另行填报相关明细。
2. 2009年度投资的初步计划,主要包括项目投资总金额、22009年计划完成投资额及国有投资金额,其中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另行填报相关明细。
本次调查投资项目包括固定资产类投资和股权类投资,既包括企业经营性投资项目,也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性投资项目。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将所下发的调查表于12月10日前报我委,如有问题及时反映联系。
联系部门:苏州市国资委改革发展处
联系电话:68610533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国资委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