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办〔2008〕11号
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今年,我委共受理政协委员提案 3 件,其中提案主办代拟稿1件:推进国有企业上市及再融资;协办2件:提高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待遇和加快横塘区域内市属企业“退二进三”步伐提升区域形象。无人大代表建议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通知后,我委党组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领会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让上级领导满意,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原则,突出办理质量,以办理促进工作,对办理的 3 项提案,再次严格梳理,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注重办理责任。委及时召开党组会和办公会,认真学习研究市政府办公室部署的关于开展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办理方案具体要求,统筹安排时间,在征求政协委员对答复意见的基础上,确保建议提案在“回头看”活动办理工作中有序进行。
二、落实“回头看”要求,提高办理质量。委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定质量、定效果的“五定”责任制。对涉及国资委的 3 个提案进行再研究,对已答复提案委员的及时跟踪服务,切实落实“回头看”活动的要求。如在办理委员提出《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上市及再融资》的提案时,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上市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国资国企对上市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国企上市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努力做好企业上市的服务工作,我们从政策咨询、组建股份公司、规范推进开始,在进行指导培训、协调中介机构等各方面积极提供优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上市中的各种难题。二是进一步夯实国企上市工作基础。目前,委正按照《苏州市“十一五”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及发展规划》的要求,对现有的国有企业进行调整和重组,通过调研摸底对有条件上市的企业进行培育,对照上市的要求实施股份制改造,并做好上市前的一系列基础准备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2006年4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鼓励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指导性文件,各地及相关部门也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扶持政策或实施细则,使扶持企业上市的政策基本覆盖到了全市。2007年12月又召开了苏州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企业上市推进会,积极营造有利于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努力扩大直接融资,提升企业资本运作能力和核心竞争力。2008年年初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制订了《上市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形成了上市工作的激励机制。
三、及时协商沟通,确保“回头看”活动效果。在开展“回头看”活动中,委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开展“你提我答”、“文来文往”的办理方式,采取回访代表、实地察看、座谈交流、跟踪督办等形式与代表委员直接见面,一起研究问题,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有效提高了代表委员的满意度。如在办理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待遇的建议”中,国资委积极配合发改委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参与制定和筹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的生活补助费标准和来源,目前,仅市属企业所涉及的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我委就已支付了405.74万元生活费补助差额,使老职工们有了一个幸福的晚年。
特此报告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日
(国资委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