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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工会第二次会员大会的请示

时间: 2009-11-25 09:00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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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工〔2009〕1号


关于召开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关工会第二次会员大会的请示
   

市级机关工会: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工会会员大会自2005  年4月召开已4年余。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一届委机关工会委员会任期已满。经本单位党组同意,进行换届选举。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1.通过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二、第二届国资委机关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产生
    拟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工会委员3名,设工会主席1名,工会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经费委员会委员3名,设主任1名,实行等额选举。
    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报委党组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通过。
   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为:王晓东、王惠熙、仇雷、李冰。
   经审委委员候选人为:齐承、张桢、沈若璘。
    三、大会的筹备
    本次会员大会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大会的筹备工作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工会第一届委员会负责实施。
    以上请示,请审批。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国资委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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