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办事公开 > 本委发文 > 【2010】

关于建立市国资委党组成员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的通知

时间: 2010-12-15 09:00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大中小】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党组〔2010〕15号


关于建立市国资委党组成员创先争优活动
联系点的通知

各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市委部署的要求,为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带头作用,市国资委党组决定,委党组成员每人分别确定4个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
  1.委党组成员深入联系点,指导联系点围绕中心工作谋划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党组织服务创新创业行动”和“共产党员关爱帮扶生活困难群众行动”设计创争载体,丰富创争内涵,推动国资系统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发挥战斗堡垒、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现党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班子创四好、群众得实惠。
  2.结合各自分工,围绕创先争优,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与要求,指导联系点探索创新,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国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示范点,确保国有企业创争工作走在前,群众评价高,经验可借鉴。
  3.紧扣结对服务项目,定期赴联系点服务;指导联系点党组织认真开展以“双千服务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创新创业行动,努力为企业(项目)成长提供培育的基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各联系点党组织要将创先争优活动中的重要情况,及时向所联系领导汇报、沟通,并做好领导赴联系点指导创先争优工作的具体协调工作。各国资公司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建立本级党员领导干部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开展相关活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国资委编辑)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