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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苏州市国资委档案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 2011-12-13 09:00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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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委〔2011〕10号


关于建立苏州市国资委档案领导小组的通知

委各处室:
  为加强我委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苏州市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委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建立苏州市国资委档案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伟兴
  副组长:王晓东
  成  员:李 冰、石一唯、徐 艳、沈若璘、张 桢、王惠熙、朱 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国资委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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