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国资监〔2012〕10号
关于对市属国资公司2012年度
内审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市属国资公司:
根据《苏州市市属国资公司内审工作指导意见》(苏国资委〔2011〕2号)、《苏州市市属国资公司2012年内审工作要点》(苏国资委〔2012〕2号)、《苏州市市属国资公司内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苏国资监〔2011〕10号)以及《苏州市市属国资公司内部管理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苏国资规〔2012〕4号)的要求,市国资委拟组织对各市属国资公司201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市属国资公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领导工作评价、组织管理工作评价、业务工作评价、综合工作评价等,具体内容详见《苏州市市属国资公司内审工作考核评分表》。
三、考核步骤
1.自查自评阶段(2012年12月30日前)。由各市属国资公司对本公司2012年度内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按《考核办法》要求填报《考核评分表》,同时完成本公司2012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和2013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2.复评抽查阶段(2012年1月30日前)。市国资委联合市审计局、外派监事会对各公司2012年度内审工作进行复评抽查。
3.总结评定阶段(2012年2月28前)。由考核小组根据自评、复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四、考核要求
1.提高认识,配合考核。内审考核工作是推进和提高内审工作质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提高对内审考核工作的认识,求真务实,规范操作,积极支持,密切配合。
2.高度重视,精心准备。今年的考核内容中,首次将内部管理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列入考核内容,这是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市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苏办发〔2011〕100号)的具体行动,也是加强内部管理领导人员勤政、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各单位应积极推进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3.保证质量,按时完成。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对照《考核办法》所列内审工作各类项目的考核要求,认真做好台账,整理好内审工作各类档案资料,按时完成各阶段的考核任务。
联系人:王建荣 联系电话:68615219 18951105198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