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文件
苏国资委〔2013〕6号
苏州市国资委关于呈报
《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政府:
现将我委《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呈上,请审阅。
苏州市国资委
2013年12月4日
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苏州市国资委
2013年,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指导帮助下,围绕中心工作,发挥职能,开拓创新,依法履职,科学监管,为国有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现将一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学习培训,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保障。2013年,市国资委制定严格的学习培训计划,不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通过党组中心组(领导班子)学法、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理论研讨、干部轮训、座谈交流等不同的方式,开展委机关各个层面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苏州市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方案》、《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江苏省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文件。同时,认真组织委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业务操作培训、知识更新培训等各类培训,切实提高委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二、加强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深入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行政指导是市国资委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市国资委依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着力改革创新,综合运用重大项目辅导、服务发展建议等多种方式,行政指导工作取得新实效。2013年市国资委开展的行政指导工作主要包括:市属国资公司二级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对外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跟踪评审等等,有力而又有效地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发展,促进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优化业务管控流程,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础
1.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为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法制办的具体要求,我委召开专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并对清理工作的范围、原则、步骤和要求等进行了部署。在清理工作中,委政策法规处作为清理工作的牵头处室,初步整理出涉及市国资委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项目的责任处室,对涉及到多个处室的,同时明确主办处室和协办处室。对市国资委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则在明确清理标准的情况下由各有关处室先行清理,后由政策法规处把关核定,交委领导审定。根据清理结果,涉及市国资委的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计3件,继续实施;涉及市国资委的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计3件,继续实施;市国资委部门规范性文件共计31件,其中:2件废止,29件继续实施。
2. 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和《苏州市行政调解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苏州市国资委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规范我委的行政调解行为,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体系。
(三)积极开展财务预算后评价工作
我委自2011年起在市属国资公司中全面推行财务预算制度,今年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预算的执行效果,推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我委在市属国资公司中选取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试点单位,探索开展企业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后评价工作。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发展到现在,共有十家控股子公司,是一家管理模式较为合理、制度建设较为完善、会计核算较为规范、预算工作开展较为有效的集团公司。在将近一年的试点期间,我委通过调查摸底、座谈交流、现场指导、电话沟通等各种方式进行指导,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基本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制度、规范的执行和反馈机制、严格的考核评价,提高了财务预算执行效果和效率,在加强成本费用管控、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促进了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2013年,市国资委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及其监察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优化行政权力目录,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及其监察工作,规范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管理,切实做到应进必进,杜绝场外受理。
三、认真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1.在市政府召开的全市依法行政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会议后,委党组集中学习了张跃进副市长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市法制办胡伟华主任在大会上所作的《2012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情况通报》,客观分析了我委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依法行政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了整改意见,要求委各处室严格按照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基本要求,落实工作计划安排,努力把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2.认真做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回函工作。2013年,市国资委积极协助市法制办等部门的年度立法工作,在认真阅研的基础上,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先后完成《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送审稿)》、《苏州市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修改稿)》、《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送审稿)》等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回函工作。
3.认真做好苏州市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2011-2015年规划中期评估的报告。按照苏州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1~2015年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苏建法办〔2013〕6号)的要求,我委在开展自查评估基础上,结合建设法治政府需要和本单位实际,认真对照梳理任务分解表中的各项任务,对贯彻落实《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1~2015年规划》进行了中期评估,并上报了中期评估报告。
2014年,市国资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依法履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我市“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