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综〔2014〕45号
各市属国资公司:
为做好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2015年度的财务预算工作,充分发挥预算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效率、加强风险管控中的作用,我们研究制定了《2015年度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预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一)各市属国资公司应认真研究自身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坚持以战略规划为导向,正确分析判断市场形势和政策走向,制定并严格执行既有挑战性,又有可实现性的预算目标,充分发挥财务预算作用,促进企业经营稳步发展。
(二)各市属国资公司应认真落实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要求,明确内部职责分工,落实填报责任,按照市国资委统一制定的报表格式、指标口径和编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5年度预算报表及预算情况说明书等资料的编制、报送工作。
(三)各市属国资公司应当认真组织做好对所属子企业预算编制的指导与审核工作,确保预算编制工作质量。审核重点包括预算编制基础、编制范围、编制口径、预算指标的合理性,以及预算指标与企业战略规划是否衔接,表间重要指标是否衔接,预算情况说明书内容是否详实等内容。
二、2015年度财务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
(一)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内容。
2015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告包括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和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中,资产负债预算表、利润预算表、现金流量预算表、成本费用预算表、人工成本预算表、对外筹资预算表、股权投资预算表、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表、主要财务指标预报表等报表为必填报表,预算基础较好的企业可以全部填列。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主要对预算管理工作、预算编制基础、重要指标及其影响程度、预算保障措施等进行重点说明。
(二)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范围。
2015 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为集团合并报表与企业分户报表的统一格式,各市属国资公司应将所有内部业务机构、下属境内外子企业、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等所属独立核算经济单位(组织)的全部经营活动纳入财务预算编制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市属国资公司全级次报送。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编制程序,由集团负责审核管理各层级子企业预算报表并编制、上报集团本部和合并预算报表。
(三)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报送。
1.市属国资公司在确定预算总体目标后,应按规定要求认真填报“2015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报表”,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国资委(纸质、电子文档)。
2.市属国资公司的正式的财务预算报告应由企业董事会或有关权力机构批准,并经企业监事会签署书面意见后,于2015年2月28日前报送市国资委。以正式文件报送的企业预算报告,包括集团本部和合并预算报表、集团本部和合并预算情况说明书,以及相关附件,一式2份,同时抄送派驻本企业监事会(纸质、电子文档)。
(四)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调整。
各企业年度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企业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 确因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致使年初预算编制的基础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年度财务预算的,应于2015年9月30日前向市国资委报送“2015年度预算调整主要指标表”,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对预算调整的原因和影响、预算执行的保障措施等内容予以说明,同时抄送企业监事会。市国资委审批后以正式文件下发市属国有企业。
附件:1.2015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
2.2015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3.2015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
苏州市国资委
2014年11月7日
副本1.2015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 (2).xls
3.2015年度企业预算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 (1).doc
2.2015年度企业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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