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人〔2014〕19号
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2014年4月9日市委办公室抄告单苏办抄〔2014〕字第4号精神,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领导班子调整纳入市委管理。在此之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的同志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根据市委组织部苏组干〔2014〕12号文件精神,陈实、孙宏杰、万为民、冯怡同志任你公司董事。
经我委研究,对你公司监事会作如下调整:
李东同志任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武建军同志任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会专职监事;
陈琦同志任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
苏州市国资委
2014年11月13日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