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监〔2015〕12号
各市属国资公司:
为加强市属国资公司内审工作,促进提高内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内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苏国资监〔2011〕10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规定,我委将组织对市属国资公司2015年度内审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对象
创元投资、文旅集团、国发集团、城投公司、交投公司、轨道集团、园林集团、水务投资、农发集团、保障房公司、会议中心等11家市属国资公司。
三、考核内容
按照《考核办法》内容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公司总结申报、项目集中评审、现场检查考核和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
(一)公司总结申报
各市属国资公司按照要求向市国资委报送下列材料:
1.2015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工作计划(2015年12月15日前)。
2.《苏州市市属国资公司内审工作考核评分表》(2015年12月31日前)。
3.各公司2015年开展内审项目名单(2015年12月31日前)。
(二)项目集中评审
由市国资委在各市属国资公司2015年度开展的内审项目中各抽取2个项目,委托市内审协会成立的专家考评组进行集中评议审核,评审情况将按一定权重计入考核结果(2016年1月31日前)。
(三)现场检查考核
从11家市属国资公司中抽取部分公司,由市国资委联合市审计局、内审协会、外派监事会等进行现场检查,听取公司2015年内审工作情况汇报以及2016年工作计划,对照《考核评分表》检查公司2015年内审工作台账和档案资料并进行考核(2016年1月31日前)。
(四)综合评定
市国资委根据各公司总结申报、项目集中评审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2015年市属国资公司内审工作优秀单位,对优秀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求真务实。内审考核工作是促进企业提高内审工作质量、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提高对内审考核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成绩,揭示存在问题。
2.认真准备,保证质量。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对照《考核办法》所列内审工作各类考核项目和各阶段要求,认真进行总结自评,做好台账,整理好内审工作各类档案资料,按时完成各阶段的考核任务。各单位工作中创新举措、所获荣誉等加分项目可在总结报告中重点列出或单独报送,并在自评打分时填报。
联系人:付丽林 电话:68615219
附件:《苏州市市属国资公司内审工作考核评分表》
苏州市国资委
2015年12月7日
附件:2015年度苏州市市属国资公司内审工作考核评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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