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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市属国资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暨强化四个能力提升长效管理培训的通知

时间: 2015-12-22 09:00 来源:委发改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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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改〔2015〕122号

各市属国资公司:

今年以来,我委先后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培训和“学习建筑消防设施,提升四个能力建设”消防专题培训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增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提高了市属国企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能力。目前已进入冬季防火的关键时期,冬季气候干燥,用火用电用气量明显增多,历来是火灾事故多发频发的季节。为进一步落实市属国企今冬明春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经委领导同意,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暨“强化四个能力,提升长效管理”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 时间。2015年12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点,为期1天。

2. 地点。苏州桃园度假酒店主楼会议室,苏州高新区金山路68号。

二、参加人员

各市属国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联系人,市国资委相关处室。

三、培训内容

1. 传达苏府办〔2015〕220号、2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冬季防火及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

2. 创元集团、文旅集团、农发集团交流安全生工作经验。

3. 进行“强化四个能力,提升长效管理”讲座。

4. 观看2015年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

四、有关要求

1.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合理安排当前工作,准时参加培训。

2. 请各单位于12月21日下午16:00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我委发展改革处。联系人:周歧;联系电话(传真):68610532,QQ邮箱:1092778395@ qq.com;手机:13913530990。

特此通知!

 

附件:市属国资系统《强化四个能力提升长效管理》培训报名表

 

 

 

苏州市国资委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 (1).doc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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