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人〔2016〕21号
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苏保障房〔2016〕144号文收悉,经研究决定:
万为民同志不再担任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苏州市国资委
2016年12月29日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辑)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人〔2016〕21号
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苏保障房〔2016〕144号文收悉,经研究决定:
万为民同志不再担任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苏州市国资委
2016年12月29日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