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改〔2017〕184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突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办〔2017〕281号)转发给你们,请汲取近期国内一些地方因群租、“三合一”等问题引发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结合企业实际,认真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防止因企业履行管理责任不到位而出现群租或“三合一”等问题。
市国资委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卞明坤副主任任组长,陆跃平副调研员为副组长,国资委发展改革处工作人员为成员。各市属国有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专门人员,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排查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专项行动期间,市国资委将派出督查组,对企业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
自12月11日起,每周三12时前上报一周以来的工作小结,并将附件2(突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摸排统计表)随工作小结一并发送至邮箱:sz68610533@163.com。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请于2018年1月17日前报国资委。
附件: 《关于印发<全市突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办〔2017〕281号)
苏州市国资委
2017年12月8日
184.doc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