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改〔2017〕182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2017〕1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实施方案,对照时间安排和13个整治重点内容,认真抓好专项整治的贯彻落实。
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岁末年初的特殊时期,历来也是生产经营高峰期、安全生产风险期和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期,交通运输繁忙,企业抢工期、赶进度意愿强烈,加上冬季灾害性天气多发,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各单位领导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认真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即日起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于2018年2月6日前报市国资委。邮箱:sz68610533@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2017〕110号)
苏州市国资委
2017年12月6日
182.doc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