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办事公开 > 本委发文 > 【2018】

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18-09-13 09:00 来源:委发改处 访问量:
【字体: 大中小】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改〔2018〕71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给你们,请涉及建筑施工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建筑施工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的形势,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深化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力做好国资国企中建筑施工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行业领

  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国资委

  2018年9月6日


71.pdf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辑)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