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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18年苏州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18-12-14 09:00 来源:委发改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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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改〔2018〕81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苏州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办〔2018〕226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

  各市属国有企业要认真按照市安委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深化“331”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商业出租和高层建筑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各种隐患,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同时,各企业要以《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培训为抓手,夯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基础,提升企业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岗位履职能力。

  各企业相关推进工作可与省安委会关于今冬明春工作进行有机结合,自12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时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1.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18年苏州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国资委

  2018年12月3日


81.doc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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