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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20-12-15 10:48 来源:委发改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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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改〔2020〕82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江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消委〔2020〕5号)转发给你们。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季节,各企业要结合自身业务,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细则内容。结合实施方案的落实,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企业一并落实。

1.排查重点场所,紧盯重要节点。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落实严防严控措施。秋冬季传统节日密集,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相关企业要组织对节庆活动、旅游景区、民宿客栈、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2.整改突出问题,加强隐患治理。针对秋冬季节突出问题及重大隐患,加强整改治理。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装修、违规操作动火、私拉乱接、占道堵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3.强化宣传培训,广泛发动部署。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加强线上线下消防培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积极动员广大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参与,在企业办公和公共场所等相关地点加大火灾消防安全宣传及教育普及。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消委〔2020〕5号)

苏州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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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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