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产〔2020〕80号
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转让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请示》(苏城投〔2019〕1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保安公司”)将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保安公司”)100%股权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二、预披露和首次正式信息披露的转让底价,应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0]21078号)披露的园区保安公司100%股权净资产评估价值,即880.18万元。
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指导相关企业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转让程序、规范交易行为。
此复
苏州市国资委
2020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