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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21-10-15 09:48 来源:委发改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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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改〔2021〕91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苏府办〔2021〕18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制定学习宣贯计划或方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的宣传,确保企业全体员工人人至少参加一次培训。要充分运用单位微信公众号、展板、标语、墙报、LED显示屏等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法治素养,提升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在市属国企中形成学好、用好安全生产法的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学习宣贯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的相关图片、信息资料等报送市国资委发改处,并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本单位本系统学习宣贯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下属所有子企业)报送市国资委发改处。报送邮箱:sz68610533@163.com。


附件: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苏州市国资委

                                2021年9月8日

改91附件-1改9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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