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改〔2022〕79号
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2022年7月7日十三届市委第38次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6月23日市长专题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57号)相关精神,依据经审议通过的《关于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合并重组的建议方案》,现就你公司变更名称、增加注册资本金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名称变更为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50亿元增加至100亿元,增资部分构成:一是划入的市国资委持有的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股权;二是以你公司账面留存资本公积转增为资本金方式补足剩余部分。
三、同意你公司修改后的新的公司章程。
四、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做好账务调整,规范公司运作。变更完成后,及时到市国资委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特此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