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改〔2023〕9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层转给你们,请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充分利用当前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危化品使用人员的宣传培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国企安全稳定。
附件: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市国资委
2023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