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办事公开 > 本委发文 > 【2023】

层转《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层转《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层转《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23-02-15 10:17 来源:委发改处 访问量:
【字体: 大中小】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改〔2023〕9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层转给你们,请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充分利用当前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危化品使用人员的宣传培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国企安全稳定。

附件: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市国资委

2023年1月30日

9附件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