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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会议中心综合提升工程-拆建、改建、修缮房屋中的资产公开转让(第二包-可移动资产、易耗品资产)
来源: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2020-02-27 15:17   访问量:


发布单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苏州市会议中心综合提升工程-拆建、改建、修缮房屋中的资产公开转让(第二包-可移动资产、易耗品资产)

项目编号

SCJG20200274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200117

内部决策情况

20191212日,苏州市会议中心集团(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开转让苏州市会议中心综合提升工程”-拆建、改建、修缮房屋中的资产(第二包:可移动资产、易耗品资产)。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00227

挂牌终止日期:20200410

转让方名称

标的物概况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资产位于道前街100号。提升工程需整体拆建原有客房二号楼、餐厅七号楼;改建客房九号楼、会场八号楼、大堂四号楼;修缮客房一号楼、会场三号楼。
1
、拆建、改建、修缮房屋中的可移动的固定资产处置;
2
、拆建、改建、修缮房屋中的易耗品性物资资产处置。

以上资产经核对相关产权证明、购置合同及发票和其他核查程序并产权持有单位承诺均为其所有,无抵押、无租赁情况。(详细情况请参考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通评报字〔201921307号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中通评报字【201921307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基准日

2019093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133.68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联系人:尤国荣,联系电话:18913538601,查看时间:公告期内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2
、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才能对标的物进行拆卸吊运(具体以转让方书面告知为准);
3
、需要转让的资产详见设备明细表(具体坐落、范围、拆除时间以转让方书面告知为准),受让方应当在转让方书面告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拆除并将该资产运出场外。
4
、该标的物目前存放在道前街100号,现场交付,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为由拒绝按现状授受,标的资产是以资产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拆卸、吊运、安装等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拆除过程中对资产造成的损坏或者瑕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风险,拆卸、吊运、安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地未知事项及瑕痕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痕),转让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痕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痕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133.68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按规定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20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0 410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设备转让款一部分;
4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苏州市会议中心董事会决议
2
、关于转报《关于苏州会议中心综合提升工程资产处置工作方案的请示》的请示
3
、关于苏州市会议中心综合提升工程相关拆除及其他资产公开转让的批复(苏国资产〔20205号)
4
、关于苏州市会议中心综合提升工程公开转让资产中资产范围调整的说明
5
、苏州市会议中心拟资产处置(拆除变卖)事宜涉及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921307号)
6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
、标的基本情况说明(含设备明细表)
8
、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吴报字〔2019〕第20200号)
9
、拟与受让方签订的《国有资产转让协议》模板
10
、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涉及费用全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2
、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协议,受让方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监管帐户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
3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2020410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
、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中通评报字〔201921307号资产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笠,马靖

联系电话

0512-698208346982061069820814

传真

0512-698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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