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苏州国资网站!现在是:
站内搜索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专题>用水小常识
自来水公司与用户的分界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09-19 21:42   访问量:

从取水口至用户进户水表或者结算水表(含水表)以前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管理;结算水表以后的供水设施及自建供水设施,分别由产权或者受委托的单位负责维护管理。(苏州市自来水公司延伸服务办可提供维修服务)

用户有保护水表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埋压、圈占、损坏、启有公共消防供水设施。

相关稿件

您是第个访问者  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中国·江苏苏州市三香路998号5号楼3层

电话:0086-512-68615337 传真号码:0512-68615347 电子邮件:szsgzw@gzw.suzhou.gov.cn

苏ICP备10219514号-1号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849号    网站标识码:320500002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