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全局,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为督促全员履职尽责、勇于创新,依据上级容错纠错相关制度,编制《城投集团容错纠错尽职免责实施办法》。在“三个结合”“三个区分”前提下,遵循“六看”原则,对12种情形纳入容错纠错范畴,合理制定容错纠错工作程序,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吃下“定心丸”。
二管过程,健全督查督办管理体系。建立政令畅通、高效运行的管理体制,编制《城投集团督查督办管理办法》。结合运用4种督查方法,对6类督办事项开展全过程重点督查,结果运用实现督考合一,形成工作“闭环”,进一步强化集团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促进督查督办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管结果,建立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为规范和加强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定《城投集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明确11种责任追究情形,确定资产损失认定标准,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通过系列制度增强精准监督、创新监督、规范监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