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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第十一督导组督查市属国企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来源: 委发改处  发布日期: 2022-03-14 13:25   访问量:

根据市安委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3月11日起,市安全生产第十一督导组对市属国企在建、代建、监理的建筑工地开展专项督导。

督导组先后督查了市保障房公司所属的虎北花园附近的虎丘D南地块、金光村B地块二期等4个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和苏州轨交公司所属的中铁四局8-1标轨交8号线时家桥站和中铁二局7-5标轨交7号线中央公园站等4个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工地。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和现场检查踏勘、提问相关员工等方式,对上述在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生活排污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本次督导的8个建设工地共有工棚79幢,全部为岩棉夹芯板材料板房,未发现聚苯乙烯夹芯板或聚氨酯泡沫夹芯板房。工棚共入住产业工人1167人。79幢工棚中,有57幢安装了独立烟感报警装置,67幢设置了简易喷淋系统,所有工棚集宿区都设置了室外消防栓系统。督导中未发现工棚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烧煮、取暖、电线私拉乱接等问题,未发现动火作业没有办理动火许可证的现象,也未发现特种作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证问题。

督导组发现部分建设工地存在疫情防控每日体温检测流于形式、没有设置2名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部分工人没有正确佩戴医用口罩等问题,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工地员工宿舍设置防盗栅栏、影响逃生,生活区消火栓及灭火器数量配置不够以及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的行为。督导组要求相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能够马上整改的,要迅速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列出明确的整改时间表,并及时报送整改进度。

督导组要求各有关单位: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高。建筑工地人员流动量大,疫情防控工作应常态化持续开展。同时安全思想认识也要加强,尤其是提高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为深入贯彻安全“零事故”的目标打好基础。二是安全措施要更到位。对工地的管理要求更精细化和标准化。通过精细化的手段提高安全水平,借助标准化的管理确保安全措施到位。三是安全培训要更加强。员工安全培训要做实做到位,不能形式化。务必要把相关培训内容传达到一线,确保员工能够真正了解风险掌握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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