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委办〔2022〕95号),经单位推荐、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拟正式推荐市国资委发展改革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周歧为2022年度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全委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6日至2月2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机关纪委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
苏州市国资委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