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期,苏州市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的实施意见》。一是有序构建国有企业监管体系。坚持目标引领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创新监管方法,立足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研究制定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的“1+N”制度体系,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管各环节各方面,构建内外衔接、上下贯通的国有企业监管格局。二是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和重大损失。针对经营管理、内控机制、外部监管体制机制、制度体系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短板,提出了具有很强针对性的举措,有利于堵塞管理漏洞,遏制国有企业腐败案件发生。三是有力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形成定位清晰、功能科学、结构优化的国有资本布局;加强对企业内部监督工作的领导,推动形成涵盖各治理主体及纪检监察、法律、财务、审计、内控等部门的监督工作体系,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